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三十二条已修改气象、水利、国土、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的情况,加强对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联合监测,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