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的信息服务和指导,推广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村社会管理、农村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应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