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的信息服务和指导,推广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村社会管理、农村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应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