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