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