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揭发、检举、控告。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