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纠正,没收非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