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