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能有效。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