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第十七条有效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应当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当实现光纤接入和无线局域网覆盖,方便公众上网。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