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服务第十条有效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有关的优惠政策、审批事项、收费项目与标准、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及其他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为高新区的组织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