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与教育第十七条已废止公安、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提供住宿、娱乐服务的营业性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公开张贴、摆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品,对其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