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废止缴费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地方税务机关两次以上催缴仍拒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