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第二章 征缴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和民政等部门在进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验时,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