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修改违反第十六条规定,在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对建筑物进行户外装修,不符合本市城市容貌标准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强制拆除。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