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在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决议和命令时,遇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可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自治机关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自治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