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民族关系第六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自治县内各民族公民都有保持或者改变风俗习惯的自由。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8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