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应当予以经费保障。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提供捐赠。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