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医疗机构接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就诊时,应当做好诊断、治疗记录。公安、司法等机关调查取证时,医疗机构应当据实出具诊断、治疗证明,并协助调查。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