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督促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对经济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按照有关规定酌情减收或者免收法律服务费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司法鉴定费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