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在风景区内从事景区观光游览、养护、管理的电瓶车及其驾驶员,除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牌(证)照外,还应当经风景区管委会批准。禁止无证营运、无证驾驶。进入风景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清洁,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