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