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加强邮政通信建设和管理,提高邮政通信服务水平,促进邮政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