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修改职工与用人单位或者失业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因失业保险事项发生争议的,按劳动争议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