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市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应当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给予技术指导。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