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气象协理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