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是指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按里程或者时间计费的5座以下小型客运汽车。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