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已修改

因房屋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或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由装修的业主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