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七条有效中小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公平竞争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经营管理,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