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支持节水技术研究开发、节水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节水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