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支持节水技术研究开发、节水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节水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