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如实申报本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转入生育保险基金帐户。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设区的市统筹。生育保险基金应当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