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长春市邮政条例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