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