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