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第四章 常委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拟定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草案或者审议意见草案,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