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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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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
第四十条
已修改
鼓励利用建筑的外立面、结构层、屋面进行立体绿化。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
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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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