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复侵权行为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