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三十三条有效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专利权保护和管理制度以及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的投诉处理机制,在经营者入网经营时明确其专利权保护责任;发现假冒专利或者专利侵权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