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不得假冒专利,不得为侵犯他人专利和假冒专利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