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残疾军人退役的接收、安置工作,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抚恤、优待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