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第七条已修改司法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各自职权范围内的鉴定活动,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