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