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条已修改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以及其他涉及气象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