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对代表进行培训,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表学习班等形式,帮助代表不断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委托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培训。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