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五章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第三十七条有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亲笔签名。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