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四章 议案的提出和办理第二十五条有效代表议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二)内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三)要求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