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三章 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第十三条有效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也可以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每年应不少于5天。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