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为抗震救灾和工程建设提供依据。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