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鼓励外省企业在本省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

税务机关应当采取有效税源监控措施,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