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科技、民政部门发现虚报研究开发费用、伪造技术合同、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福利企业资格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