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省行政区域内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科学研究、生产、应用等活动及其管理与监督,适用本条例。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